民政局表示,今年1月1日起,民國86年次(含以前)出生已屆19歲、達法定兵役年齡之役男,依法尚未服役者,如計畫出國,應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未滿20歲役男須再帶一位監護人的身分證與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查如無問題,可立即獲得核准。倘未服役役男欲於春節期間出國,因非上班日無法申請核准,得向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洽詢相關申辦事宜。
另外,現就讀國內學校在學緩徵役男,也可直接向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或至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站,線上申請出境。
民政局長蔡世寅表示,過去常有年屆19歲役男於連續假期計畫出國旅遊,卻因未經事先申請核准,導致無法順利出境之情形。因此提醒已屆依法服役年齡並尚未服役之男子,出國應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可向民政局兵員徵集科施小姐(電話:04-22177166),或逕向各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2/2*14)*民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施小姐
聯絡電話:04-2217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