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表示,執行路平專案或大範圍路修前,市府道路維護措施的前置作業有三種態樣,第一種是「臨時性修復工程」,因路面年久未修,車輛來回輾壓,造成道路破損變薄,毀損不堪;為維護行車安全,建設局先以緊急性修復方式,在路面破損部分,依破損面積範圍,小範圍部分採方正切割方式修補,較大範圍則採3公分厚的瀝青進行修補。
其次是「管挖修復工程」,以往中華電信、台電、瓦斯公司、自來水公司等四大管線單位,申請民生管線埋管或汰換等工程挖路時,回復路面會沿管挖部分回填,回填後常變成彎彎曲曲的「蛇狀路」或「補丁路」,造成路面不平,影響行車安全;建設局也會先行以「車道修復」方式補平路面,確保行車安全。
但因為路平專案規範未來各管線單位挖掘後,應依規定分層夯實管溝,並自行刨除路面,進行一次性修復道路。路面沿道路縱向挖掘,應按損害範圍進行車道刨封;路面沿道路橫向挖掘,則應依施工長度以3.5公尺寬度進行刨封。簡單來說,就是從原先的「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常會讓民眾誤以為「管挖修復工程」即是路平專案。
最後是「路基改善工程」,此為路平專案的前置作業,是路面奠定穩固的基礎。先由建設局人員在現場探勘,替道路診斷,檢視道路是否年久未修?部分地底管線是否有損壞、漏水,導致掏空路基情形?再針對道路問題,重新改良路基。
路基改良分兩種方式,一是針對路基鬆軟損壞部分,以開挖方式,將原有路基土壤與水泥伴合;二是改善嚴重老化的瀝青,將已損壞的路基刨除,灌以低強度、高流動的混泥土封層來置換,路基改善後,最後施作路平再刨封。這都是暫時性的道路安全修復。
建設局表示,以上三種道路施工態樣,都是針對道路安全,先做安全改善或施工,後續建設局會針對各路段路面狀況評估,依序辦理路平專案,以落實路面應有的穩定與平整。(2/4*7)*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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