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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街年貨大街部分商品標示不完整、無檢驗標章 市府消保官要求攤商改善

一中街年貨大街部分商品標示不完整、無檢驗標章  市府消保官要求攤商改善
一中街年貨大街部分商品標示不完整、無檢驗標章 市府消保官要求攤商改善
春節假期展開,民眾開始採買年貨,台中市政府消保官與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昨(5)日下午前往一中街進行第二波年貨大街聯合稽查,查獲部分販售毛巾、寵物衣服及3C產品等商品標示不全,藍芽喇叭及玩具未有商品檢驗合格標示,均已當場要求攤商改善,無法改善則要求立即下架,另有部分熟食未標示價格等情形,也要求攤商應明確標示,並請管理委員會督導,後續將不定期派員稽查,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繼天津路年貨大街開賣後,一中街年貨大街也已於4日展開。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前往聯合稽查時發現,一中街年貨大街部分攤商所販售的毛巾、地墊、寵物衣服及3C產品等,商品未標示及標示不全,已要求業者加強注意改善,並針對攤商交易使用的磅秤進行查核,均符合規定,但發現服務中心無放置公秤,已要求管理委員會提供。
現場也有部分熟食未標示價格,由於易生消費爭議,除勸導業者標明價格外,建議消費者購買前務必詢價,避免發生糾紛,此外,有攤商所販售的藍芽喇叭、玩具動力沙、套圈圈等,因屬經濟部公告應施檢驗商品,卻無標示合格商品檢驗標識,查核人員已令業者下架不能販售,若不改正,得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陳局長也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應檢查商品標示說明及有無安全標章,商品價格、製造來源、保存期限與退貨條件等也應詢問清楚,以避免發生消費爭議,購買時並可請業者提供購買發票或收據作為佐證。
市府消保官許乃丹表示,民眾採買時應多加比較、注意,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疑義,均可於上班時間以手機或市話撥打台中市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如於年貨大街購買商品發生消費爭議,因注意活動期限,儘速向市府法制局消保官室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2/6*12)*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許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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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6-02-06
  • 點閱次數: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