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截至今年至2月12日,台中市累計29名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其中27例未接種流感疫苗;近3週(1月25日至2月12日)疫情監測資料顯示,上週門診類流感就診病例百分比5.06% (前一週為2.40%);急診類流感就診病例百分比25.83%(前一週為15.47%),顯示流感高峰已至。
為避免流感擴大傳染,衛生局自購5,600劑流感疫苗,不限戶籍開放在台中市生活的民眾接種。衛生局表示,接種流感疫苗是預防流感最好的方式,若屬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註)或生活、工作、就業、就學於台中市的民眾,即日起儘速前往流感合約院所(需酌收150元以內掛號或行政費用)或衛生所(2月15日起恢復常規預注時間)接種流感疫苗。
衛生局長徐永年提醒,由於各年齡層都有可能感染流感,但老年人、嬰幼兒及具有慢性疾病患者感染後更容易併發嚴重的併發症,建議儘早接種流感疫苗。
衛生局指出, 流行性感冒主要症狀為發燒、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及咳嗽等,與一般感冒初期症狀類似,但若輕忽就醫,則容易併發重症甚至死亡;民眾若有出現發燒超過38度且持續3天以上,及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狀況,為危險徵兆,務必迅速就醫,降低併發重症的風險。
而平時也要保持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生病在家休息等生活好習慣,避免感染及傳播流感。
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包括9類:65歲以上長者及機構對象、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高風險慢性病患(除單純性高血壓)經醫師評估符合皆可接種(105年1月1日始開放)、孕婦、年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國小1-6年級學童(校園集體接種)、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禽畜養殖業者及動物防疫人員。(2/13*6)*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5394分機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