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的實驗教育三法包括:《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已於103年11月19日制定公布。
為積極推動實驗教育,台中市政府依據中央的實驗教育三法,擬定「臺中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臺中市私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臺中市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管委託私人辦理國民中小學學校辦法」等自治法規,作為相對應的子法,日前均已獲市府法規委員會審議通過,今日市政會議上,由教育局提案說明,獲照案通過,後續將由法制局辦理發布,預計2月底前完成發布程序,再分別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市議會查照。
教育局副局長邱乾國表示,實驗教育推動方式包括公辦公營、民辦民營、公辦民營等三種方式,目前在公辦公營上,東汴、中坑國小已自104學年度起實施實驗教育,而達觀國小則預計於105學年度起實施;在民辦民營上,教育局已核准磊川、海聲、台灣善美真華德福等三所教育機構籌設實驗教育,最快105學年度可立案招生;至於公辦民營,目前則無案例,將待法規建置完成後持續推動。
為有效推動及推廣實驗教育,市府教育局去年5月30日舉辦實驗教育成果發表會,並在6月10日舉行實驗教育推動說明暨學校轉型、再生案例分享研習,讓各學校校長、行政人員及教師透過活動瞭解實驗教育內涵。
教育局積極輔導學校推動實驗教育,其中,東汴國小與中坑國小自104學年度起實施創新混齡實驗教育,透過破除年級區隔,讓不同年齡學生共同學習,藉由觀察與模仿等方式,提升學生學習興趣與成效;另為維繫原住民族文化永續發展,達觀國小也預計於105學年度開辦原住民族實驗小學,希望讓原住民族學童透過母語學習,瞭解自身文化,發揮存續文化使命。
教育局表示,台中市推動實驗教育以「發展學生多元智能,提升台中競爭力」為願景,並強調「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模式,透過實驗教育多元化、個別化及藝術化的活化課程,讓孩子從操作中學習、從體驗中增能,保障家長多元教育選擇權及學生學習權,成就每個孩子,落實人才培育目標。(2/15*11)*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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