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人事處長陳杉根今(15)日於市政會議簡報指出,自99年縣市合併後,除目前交通、環保、稅務、警察、農業、都發、消防局等7個一級機關考量業務屬性,實施上下班簽到退,其餘授權自主管理,上下班免簽到退,並訂定「台中市政府各機關實施差勤管理期間補充規定」作為配套。雖自主管理,建立同仁互信關係及激勵工作士氣,但也產生部分待檢討的問題。
陳處長表示,市府實施自主管理迄今,偶有民眾反映同仁有晚到早退情形,且其他五直轄市目前均未全面實施自主管理,僅台南市為正、副首長、科長以上人員,及經機關首長許可人員外,其他人員每日上下班均須親自辦理到退手續。
為杜絕人員投機行為,去年6月1日率先從交通局試辦恢復簽到退制度,實施目前為止,未發生同仁因差勤不正常被檢舉情事,且出勤、加班明確,也未有加班不實情況,單位主管也無須逐一記得同仁到勤時間,可專注公務處理,試辦成效良好。
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他上任時一度以為交通局只有100多人,直到去年試辦實施差勤管理後,才確切知道除正式人員外,還包含行政助理、約僱人員等,共計500多人;且過去採自主管理時,常看到5點半同仁紛紛打卡,但早上8點卻從未見過同仁打上班卡,後來才知道同仁為了加班才刷卡,但同仁幾點上班、是否有確實上班,無從而知。
後來他要求交通局全面實施打卡制度,迄今同仁差勤明確,且計算加班費也有明確依據,同仁也未有抱怨。而針對外勤同仁無法打卡,則利用簽到方式控管,讓同仁上下班有制度。
農業局長王俊雄也表示,實施簽到退後,同仁上班狀況較規律,也沒有聽過同仁有任何抱怨;警察局長蔡義猛及地方稅務局長吳蓮英也紛紛發言,贊同實施差勤管理。
市長林佳龍表示,台中5年前實施自主管理制度,經過這幾年的檢討及對照,發現「弊大於利」,且市府編制除正式考試人員外,還有適用勞基法之業務助理、約用人員及行政助理等,則必須簽到退,導致市府有兩套標準,因此統一恢復上下班打卡及簽到制度,但針對特殊外勤人員則保有彈性。至於原彈性上下班時間,則賦予機關首長裁量空間。
林市長也強調,差勤是在公平基礎上,消弭一府多制不公平情況,他也相信市府同仁都有心為民服務,但如何激勵服務熱誠,也是機關首長必須深思且以身作則的課題。
經過討論,並參考交通局試辦成果,市府決定自今年3月1日起推動「簽到退為主,自主管理為輔」,除各一級單位主管以上及經首長許可者外,其餘人員取消自主管理,但考量同仁上班路況不同、紓解上下班交通與維護洽公民眾權益等因素,仍維持原彈性上下班時間。
台中市政府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至8時30分;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午休;下午1時至1時30分為下午彈性上班時間;下午5時至6時為彈性下班時間。除午休時間外,各機關單位於彈性上下班時間仍應秉持服務不打折原則,照常提供各項服務,所需人力由各機關首長自行調配。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8點1項規定,公務人員應依規定準時上下班,除正副首長及經機關首長許可者外,每日上下班需親自辦理到退手續,如有虛偽情事者,應予懲處。其他非正式人員,則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及實行細則第21條辦理。
此外,有關公務員專業訓練部分,人事處陳處長表示,過去公務人員訓練都是由各級機關自行規劃籌辦,未能站在市府高度統籌辦理,課程無系統化、專業化,且過去訓練部分無法配合實際需求,以致真正需要受訓人員或許多同仁因忙碌無法參與,導致資源浪費。因此,透過一系列核心訓練課程,讓行政作業更具效率,並強化與民眾溝通、建立互信關係。
陳處長表示,因應市府推動山線、高鐵、海線副都心政策,研擬「都市再生」課程;此外,台中文化資產眾多,建立都市保存觀念也相當重要,因此規畫認識台中文化資產及活化相關課程。此外,其他課程包括:配合公民時代來臨提出參與式預算、運用公私培力推動社會福利政策、提升媒體溝通能力進行危機處理及應變、權力下放區長及區公所,強化執行能力及提升服務態度及與民眾溝通能力等,課程豐富多元。
市長林佳龍肯定人事處的規劃,並強調市政推動必須仰賴市府同仁共同努力,因此提升人員質量相當重要,而人員培訓的課程也必須適切,才能發揮更好的行政效能。像這次美濃大地震,即突顯政府如何提升災害防救能力及人員訓練的問題。因此市府在開春之際,透過這一系列的人事新政,除舊佈新,讓政府的公權力能徹底發揮效能,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2/15*14)*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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