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法律行動專車主要目的是在縮短城鄉往來時間距離,提供較偏遠地區民眾像是消費糾紛爭議或行政處分訴願等法律諮詢服務,並備有消費者保護、國家賠償、訴願等相關法規資料可供索取。
陳局長指出,南台灣大地震也震出土地和建築物等損害及風險問題,民眾可利用法律行動專車,詢問震災損失請求保險及所得稅、地價稅等疑問,將有法制局人員提供法律服務。
法律行動專車今年度接續服務時間及地點分別為3月29日和平區公所、4月26日烏日區公所、5月31日大甲區公所、6月28日清水區公所、7月26日龍井區公所、8月30日后里區公所、9月27日和平區公所、10月25日神岡區公所、11月29日太平區公所、12月27日霧峰區公所。
(2/22*12)*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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