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區松竹路「登陽穗悅」大樓住戶向市府陳情,住宅大樓於取得使用執照後進行2次施工,將一樓店面隔間牆打通,擔心影響大樓的結構安全。都發局接獲通報後前往現勘,發現1樓共有6間店面,其中4戶有施工情形,原本被打通的牆面,2天前已由登陽建設施工,現已恢復原狀。
對於隔間牆恢復後,是否已符合原來大樓的結構強度設計?為求慎重,都發局要求建商委託結構技師進行評估及簽證,若未達結構強度設計,則要求建商重新施作,否則將依建築法核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都發局呼籲,建築物應依使用執照核定的用途及隔間使用,建築物所有權人如有變更建築物用途或隔間情形,都應委託建築師進行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許可申請,否則私自進行二次施工即為擅自變更使用及擅自裝修行為,一經查獲將依法裁罰鍰並限期恢復原狀或補辦許可手續。
(2/23*12)*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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