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去年執行市面製麵廠產品抽驗時,發現少部分製麵廠業者對製程可使用的食品添加物不甚瞭解,因而發生業者為了避免麵條發霉腐敗或過度強調增加口感,而使用過量防腐劑或非法添加非食品級添加物等情形。
為溯本究源,衛生局積極輔導該相關業者正確產製食品概念及改善環境衛生,並於今年2月進行隨機抽查,檢驗相關業者油麵、黃麵製品,均未檢出「防腐劑、硼砂、過氧化氫」等項目,且皆符合標準,衛生局肯定業者為改變製程衛生及落實自主管理所做的努力。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消費者若長期食用殘留過氧化氫的食物,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而硼砂為硼酸鈉(俗稱冰西),世界各國多禁用作為食品添加物,硼砂進入體內後經過胃酸作用轉變為硼酸,而硼酸在人體內會累積,連續多量攝取將影響消化酵素作用,引起消化不良,造成嘔吐、紅斑、循環系統障礙。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製造業應依食安法第18條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限量標準規範產製食品;倘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裁處新台幣3至300萬元罰鍰,呼籲業者善盡自主管理責任,持續共同為市民食品安全把關。(2/26*6)*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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