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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緩勞動力老化問題 中市府首辦雇主僱用中高齡獎勵

為減少中高齡求職者重新跨入職場須面對的既定及潛在障礙、促進中高齡人力運用、增加勞動人力投入、減緩社會人口老化帶來的就業問題,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年度編列預算,並訂定「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僱用獎勵作業要點」,採獎勵台中市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求職者方式,鼓勵事業單位開設合適職缺並提供在職訓練資源,讓中高齡求職者得以克服體能及環境限制,順利重返職場。
該獎勵作業初期試辦,將先擇定台中市求才需求較高的行業類別,鼓勵該行業事業單位提升僱用中高齡意願,並紓緩缺工情形;另外,考量中高齡勞動者體能及多為家庭經濟主要支持者,將排除職業災害發生頻率較高,或失能傷害較嚴重的行業別作為獎勵對象,以提供中高齡就業者安全合宜的就業環境。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針對中高齡求職者的就業協助,市府除運用奬勵僱用辦法外,今年度已接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委辦豐原就業中心,明年度也將陸續接受委辦台中、沙鹿兩中心;屆時將全面結合地方與中央資源,依中高齡求職者個別狀況,運用各項就業促進工具,建構完善就業服務網絡,協助台中市轄區內中高齡民眾求職及事業單位尋找人才。
就業服務處長張惠芳則說,因為該計畫屬新興計畫,尚未有歷史執行狀況,市府將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資料,隨時掌握中高齡失業者狀況,調整要點補助行業別,期望善用有限資源,與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共同面對高齡化社會所帶來的衝擊,營造友善中高齡就業環境。
勞工局指出,該獎勵要點第一次公告適用行業別,包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餐飲業、住宿業、陸上運輸業等五大類別;凡符合資格的事業單位,若僱用經勞工局推介的中高齡求職者,且持續僱用滿三個月,依僱用職缺類型,全時工作者,每月獎勵基本薪資2萬零8元,部分工時工作者,依工作時數每月獎勵最高1萬元,獎勵期間最長6個月。
有意願參與該計畫提供職缺的事業單位,請來電洽詢就業服務處,04-22289111分機36208,或洽台中市各就業服務台詢問。(2/28*1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6208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6-02-28
  • 點閱次數: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