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市政新聞 > 歷史市政新聞(6個月以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市府配合中央促參法增修 外埔堆肥廠ROT案延長受理申請

市府配合中央促參法增修 外埔堆肥廠ROT案延長受理申請
市府配合中央促參法增修 外埔堆肥廠ROT案延長受理申請
市府今年1月5日公告「臺中市外埔堆肥廠整建營運移轉案」,以促參法ROT(整建-營運-移轉)方式,活化外埔堆肥廠,同時引進民間新技術,升級台中堆肥廚餘處理能力。然而,因立法院去年底增修促參法相關條款,財政部近期也修正相關規定,市府配合修正部分內容,並延長受理民間廠商提案時間至3月21日止,歡迎具處理技術且符合政策基本需求的廠商提出規劃構想書。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市府為解決台中垃圾堆置問題,減輕焚化廠負擔,因此今年1月5日公告「臺中市外埔堆肥廠整建營運移轉案」,以促參法ROT(整建-營運-移轉)方式及同法第46條方式,開放民間自行規劃提案,政府提供土地,以活化外埔堆肥廠;同時藉由不限制發酵技術、開放廚餘處理技術兩原則下,引進民間堆肥新技術,除避免衍生異味、惡臭之外,也升級堆肥廚餘處理能力。
洪局長指出,立法院去年12月底增修包含促參法第46條等相關條款,財政部也於近期陸續修正相關規定,因此市府「臺中市外埔堆肥廠整建營運移轉案」的辦理程序及廠商需提出的規劃構想書內容需配合修正,因此延長該案受理申請時間由3月7日止延長為3月21日止。
環保局指出,基於「程序從新原則」,市府配合立院增修促參法第46條部分內容,以及財政部研訂的「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作業辦法」(草案),將刪除辦理程序中的「再審核」程序。
此外,申請人的規劃構想書也配合增加「初步規劃構想之可行性」及「對民眾之效益評估」兩點,並刪除對申請人原有優惠(保障)規定。
環保局表示,此次修正內容未涉及主要公告需求內容,但因微調辦理程序及法令規定項目,市府已延長受理規劃案時間至3月21日止,歡迎具處理技術且符合政策基本需求的民間廠商提出規劃構想書,共同升級台中垃圾去化管道能量,保障環境品質。歡迎有意願廠商洽詢環保局西屯區清潔隊廖分隊長,電話: 04-24254708。(3/9*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 環境保護局 廢管科 蔡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0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6-03-09
  • 點閱次數: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