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副市長潘文忠表示,台中國家歌劇院建造經費43.6億,其中22億由台中市政府負擔,這都來自市民繳的稅,土地也由市府提供;市長林佳龍在擔任立委時提案,經江啟臣、盧秀燕、顏寬恆等立委連署,無償交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經營。但當時台中市議會決議,必須以台中市推派一定比例專業人士擔任審查委員、提供市民優惠與扶植在地表演團體為附帶條件,市府遵照議會決議,與文化部協調。
協調過程中,市府期望推派五分之一席次委員,文化部初步同意。但針對保留檔期與提供市民優惠方式,則有較多意見有待進一步確定。
針對保留檔期,台中國家歌劇院準藝術總監王文儀期望比照現行兩廳院營運方式,表演團體需約兩年前至一年半前提出檔期申請,由評議委員審查資格;但以花都藝術季為例,市府辦理活動每年需經議會審查預算,提早一年半申請確有困難。因此市府傾向保留檔期、審查從寬;文化部同意後續再研商審查方式。
提供台中市民優惠部分,王總監表示,由於歌劇院日前就發行「序曲卡」,承諾提供試營運前就支持歌劇院的會員八折優惠。目前申辦序曲卡的8000名會員中,有83%為台中市民,如何區別資格提供優惠,需要更周延的規劃。
立委黃國書認為,台中市民至少應享有優於一般會員(九折)的八折優惠,持有序曲卡的台中市民則應享有八折後,再打九折,也就是票價七二折優惠。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副司長張惠君表示,提供市民優惠是必然,而提供優惠的方式則需要進一步明定。(3/16*17)*文化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文化局鄧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