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台中快捷巴士公司(即BRT公司)」,藍線BRT去年7月升級為優化公車後,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其財務結構、人力資源等均不足以作為都市捷運的營運機構,市府交通局將先針對資產、債務及人力,進行清算解散作業之可行性評估,同時並規劃與台中捷運公司機電、車輛、行控等系統及人員訓練等工作接軌。
台中市議會臨時會今(17)日由市府交通局、政風處就「BRT營運、車輛管理使用及移送廉政署調查結果」進行專案報告,由於原BRT公司董事長陳嘉欽因身體狀況及個人因素,已於去年提出辭呈,由副市長張光瑤代理,張副市長也出席今天的專案報告。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BRT公司現有人力58人,其中駕駛32人,主要營收來自營運補助款及利息,支出以人事費及燃油成本為主,因總體財務結構不佳,累計虧損9,659萬元,已接近資本額的一半。
去年BRT升級為優化公車後,BRT公司調度站及內部業務人力分批投入捷運初期準備作業,部分駕駛人力則支應車輛調度及維護;此外,去年10月16日開始,市府新闢616路「梧棲-大甲」、617路「梧棲-高鐵台中站」兩條公車路線,雙節公車也做為海線公車使用,讓海線民眾享有雙節公車的便利性。
王局長表示,市區公車路線現有15家客運民營業者經營,全國數量最多、運能足夠,市府資源不宜再投入經營市區客運業務;另外,考量BRT公司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加上每個月虧損近300萬元,不利於後續捷運公司營運籌備作業,評估後將就BRT公司資產、債務及人力,進行清算解散的可行性評估。
台中捷運公司的籌備工作已進行一段時間,王局長表示,目前已初步完成組織自治條例、章程等草案研擬,並針對組織架構及人力等進行規劃,後續將舉辦草案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及民代提供意見,盼今年底前成立。
今天的臨時會,包括吳敏濟、何敏誠、范淞育、劉士州、蔡雅玲、邱素貞、楊正中等市議員均認為現在BRT公司每月虧損300萬,解散BRT公司看來勢在必行,但應在兼顧情理法下,處理相關人員的資遣及安排事宜,同時加速成立捷運公司的期程。
交通局王局長表示,由於BRT公司當時招募人才時,是以該公司名義進行徵才,公車司機無法直接轉任捷運電聯車駕駛;而且捷運公司所需人力資源,與BRT公司人員差異極大,也難以將人力直接轉換;BRT公司員工受勞基法保障,將由勞工局主動協助輔導轉介及保障勞工權益,依規定須向勞工局提出解僱計畫書,並與員工進入勞資協商作業。
市議員楊典忠、李天生表示,BRT改為優化公車後,海線民眾到市區不必再轉車,交通更為便利,而616、617路公車由雙節公車行駛,僅停靠醫院、學校等人口密集的公車站,也大幅減少搭乘時間,盼繼續行駛這兩條路線。
交通局王局長指出,由於32輛雙節巴士是由BRT公司向交通局承租,BRT公司解散後,該局將公開招租給民間公車業者,讓車輛更有效利用;而616、617路公車至今營運快半年,BRT公司解散後,這兩條路線仍將維持,目前規劃改以電動車行駛。
由於BRT前年匆促上路,部分設備尚未驗收即啟用,造成驗收階段產生諸多爭議,甚至行控中心也無實質功能。先前市府政風處啟動調查,發現多項異常違失及疑點及涉有異常違失等情形,檢具事證資料,分別函移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法務部廉政署依法調查。
包括朱元宏、楊正中、劉士州、段緯宇、楊天生、陳成添、陳政顯、李榮鴻等市議員,今日都對移送調查結果發言表達意見。
政風處長張榮貴表示,BRT案是延續性的案子,「對事不對人」,有多少證據就辦到哪裡,本案從103年他上任前即開始處理,依照權責移送土建水環、車輛採購及機電系統等3件案件,日前地檢署簽結的是車輛採購,其他部分還在處理。
張處長也指出,地檢署在調查過程中,追查出涉嫌盜採土石方不法案件,至於其他疑點,市府盼檢方毋枉毋縱,持續偵查、釐清,讓案情水落石出。(3/17*12)*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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