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臨時會今(18)日由環保局就「大里掩埋場焚化爐灰渣」進行專案報告,環保局長洪正中針對大里掩埋場沿革背景、灰渣產生緣由、灰渣是否有毒、掩埋量是否過大、後續處置方式等疑慮,逐一說明。
洪局長表示,垃圾焚化後將產生底渣與飛灰兩種物質,底渣屬於無害可再利用廢棄物,飛灰則是重金屬含量高的有害廢棄物,依法需經添加水泥、螯合劑等固化程序,進掩埋場妥善處置。
大里掩埋場目前無一般垃圾掩埋,只有負責焚化後灰渣掩埋任務,103年更斥資2,650萬元重新設置污水收集系統,將掩埋場滲出水收集導入污水處理廠處理,以維護當地環境品質。
市議員李天生、楊正中、蘇柏興等人關心灰渣是否大量堆積大里掩埋場?洪局長指出,台中市三座焚化廠每年約產生11萬公噸底渣,102年至104年以再利用方式處理,但因底渣去化困難,今年經2次發包皆無廠商投標。為使焚化廠運作正常,今年2月依法將底渣暫儲至大里掩埋場。截至目前共進場約8,000公噸,而該掩埋場具有40萬噸容積,並無堆積安全疑慮,且經篩分金屬物品後,部分已做為大里掩埋場道路舖設及覆土使用,其餘也將盡速發包廠商進行去化再利用。
市議員劉士州、段緯宇、范淞育、張瀞分、李榮鴻則關心底渣掩埋安全問題。洪局長指出,底渣屬於無害可再利用廢棄物,再利用前,需經篩分、破碎、篩選等前置作業,並依不同用途進行穩定化、熟化、水洗等程序處理,同時進行戴奧辛與重金屬毒性檢測,確保安全無虞。之後可依「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法規,再利用於道路配料底層、基層、基地填築、路堤填築、無筋混凝土添加料、填海造島(陸)等工程。
此外,市議員段緯宇也關心底渣採購發包問題,去年發包順利,今年卻找不到資源化廠商,且油價下降,運費成本也降低,質疑是否定價過高?
洪局長回應表示,去年底渣處理費一公噸1440元,今年價位並無太大變化,發包不順主因,主要還是因為底渣量漸多、資源化廠商去化量能不足、資源再利用通路不暢通等因素。
對此,環保局將在4月7日開標,盡速尋找到具有足夠去化量能的資源化廠商,預計7月可決標。此外,也將成立「底渣供貨平台」,由底渣處理廠商將去化後的底渣統一回運至有需求的工程地點,供應市府相關建設單位使用,讓底渣再利用管道暢通。同時也加強宣導垃圾回收再利用,減少垃圾量,徹底減少底渣產生。
但因底渣處理廠商遍布全台灣各縣市,尚未得知決標廠商前,環保局先估計全台最遠廠商到台中的距離,計算可能運費,追加105年度預算1,375萬元,以利底渣再利用管道順暢。
此外,環保局已在本月8日「中彰投苗區域治理平臺環境發展議題小組」會議中,提案建請中央環保署增修訂「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盼藉由法規加強管理、增加補助費用,盼促進底渣再利用,減少底渣任意傾倒或非法使用情形發生。
此外,市議員王立任、陳政顯、楊典忠、賴義鍠、何敏誠等人則關心台中市各項工程使用底渣比例。議員王立任指出,103年市府建設局、水利局、地政局的公共工程建設使用底渣比例,佔台中市公共工程使用底渣總比例約90.9%,但使用台中市三座焚化廠自己生產的底渣比例卻只佔8.5%,比例偏低,可能造成掩埋量過大。建議市府訂立「底渣再利用管理自治條例」,避免外縣市至台中非法傾倒底渣,也促進台中市道路工程優先使用台中焚化廠底渣。
市長林佳龍表示,台中市優先使用台中焚化廠底渣,較合理也較安全,將指示環保局盡速草擬自治條例內容,讓法制局進行相關作業,並指示建設局、水利局、地政局等局處,優先使用台中焚化廠生產的底渣,促進底渣再利用,徹底減少掩埋量。
因為大里區掩埋場目前仍持續進行掩埋作業,雖無汙染疑慮,但環保局仍依「臺中市垃圾處理場所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編列回饋金800萬元回饋地方。
對此,市議員林碧秀、張芬郁希望市府多加宣傳,並發揮回饋金的效益,讓當地居民能夠感受到市府誠意。
此外,市議員段緯宇也關心飛灰掩埋是否造成汙染?洪局長表示,飛灰要經過添加水泥、螯合劑等穩定化程序後,可避免酸雨溶蝕出有害物質。且進掩埋場前,都經過重金屬及戴奧辛等含量檢驗,確認無害後才會進場掩埋,不會產生沼氣及滲出水;此外,掩埋場也已舖設不透水布,且設有污水處理設施,避免造成汙染問題。
為讓民眾更安心,去年8月底起,環保局已將飛灰檢測頻率由過去一個月一次提高一週一次;文山、大里、后里掩埋場上、中、下游均設有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監測地下水水質,檢測頻率由一季一次提高至一月一次。截至目前為止,檢測數據皆符合法規規定,相關檢測成果已公布在環保局網站,環保局將持續嚴格把關。
(3/18*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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