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表示,之前員工因打掃廚房時為了方便,故將食品原料等暫放於廁所並以簾子隔開,現已整理出空間,日後並將遵守規定妥適儲置產品製程中使用之原物料、設備及器具,避免污染食品。
台中市衛生局今日另針對業者未設置紗窗防止病媒進入、食品及清潔用品未區隔放置、從業人員未辦理健康檢查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事項,責令業者須於4月5日前改正完竣,屆時如未改善,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徐永年呼籲,為維護市民的健康及外食人口安全的消費環境,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法令規定,做好自主管理,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早餐店及餐飲業者,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3/20*17)*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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