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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任導護仲裁案 市府:秉公處理 通盤檢討 維護學生安全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爭取教師不必擔任導護工作,申請勞資仲裁,仲裁委員會認為仍有爭議,將再徵詢各方意見。台中市政府表示,市府必定依法秉公處理,以此做為改善學生安全的契機,通盤檢討教師任導護工作;此外,由於教師任導護屬全國性議題,建議中央修法訂定明確標準,符合社會期待。
勞工局表示,仲裁委員會採獨立運作,因委員會認為仍有爭議,為審慎處理此案,並兼顧教師工會、教育局、學生家長等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3條規定召開第2次仲裁委員會議,以釐清事實及法律爭點。
勞工局強調,仲裁案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勞資爭議仲裁辦法》等規定辦理,並力求程序嚴謹,一切依法秉公處理;針對教師工會對於《勞資爭議處理法》仲裁規定提出疑義,為求審慎,市府將主動函請法規主管機關勞動部解釋,避免爭議。
教育局表示,維護學生安全是所有人的共同立場,將與教師、家長團體及學校共商妥適措施,通盤檢討導護事宜;此外,由於教師任導護屬全國性議題,建議教育部儘速研議修法,以符合社會期待。(3/22*15)*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100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6-03-22
  • 點閱次數: 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