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台中市路邊汽、機車收費停車格,以及公有路外無柵欄機管制平面停車場,4月4日清明節暫停收費1天。其中,新光三越、大遠百商圈周邊,包含部分道路機車停車格及惠新、惠安、台灣大道市政大樓附屬平面層汽車格,仍須照常收費,收費時間自12時至20時。而有柵欄機管制平面停車場及所有立體停車場,皆照常收費。
交通局長王義川指出,清明節當日雖無停車收費,仍請民眾依序停車,共同維持停車秩序及交通順暢。民眾如有任何停車疑義,可向停車管理處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3/30*17)*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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