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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配合中央調查犬貓狂犬疫苗注射 請飼主確認疫苗施打日期

為瞭解大量犬貓飼主的狂犬病防疫需求,並清查犬貓現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函文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進行調查,動保處已針對飼養10隻犬貓以上的飼主寄送「狂犬病預防注射情形書面說明書」,請收到書信的民眾填妥相關資料依書信上的說明回復動保處。
動保處表示,農委會將再依調查結果,進一步研擬防疫方向,並加強輔導狂犬病疫苗注射。收到書信的民眾,請協助確認清冊中的犬貓是否仍在飼養,及最近一次的狂犬病疫苗施打日期,若犬貓已死亡、遺失或轉讓者,請攜帶身份證件至寵物登記站辦理相關手續。
如犬貓屬流浪犬貓,民眾帶到醫院結紮後原地放養者,請於清冊中註明該犬貓為TNVR(T-捕捉,N-結紮,V-施打疫苗,R-放養),動保處將協助處理後續犬貓註記作業。如不清楚該如何填寫,或有其他相關問題及意見,請與動保處聯繫04-2386942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動保處提醒,台中市仍有鼬獾狂犬病陽性案例發生,呼籲民眾千萬不可大意,提醒民眾務必遵守「2不1要」原則,也就是「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才能確保狂犬病不會在人畜間傳播。
若遭動物咬傷時,應遵循「1記、2沖、3送、4觀」的原則,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觀:盡可能通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將咬人動物留下觀察10天,若動物兇性大發,不要冒險捕捉。(3/30*13)*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3869420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發布日期: 2016-03-30
  • 點閱次數: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