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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墓地火警235件 較去年同期減16.4%

清明墓地火警235件 較去年同期減16.4%
清明墓地火警235件 較去年同期減16.4%
台中市政府提醒民眾清明掃墓應遵守「四不二記得」,不亂燒雜草、不亂丟煙蒂、不飛揚冥紙、不燃放爆竹,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並跨局處合作強化相關措施。消防局統計3月26日至4月5日下午3時,全市各墓地火警共235件,均於第一時間撲滅,也比去年同期281件減少46件,降幅16.4%,顯示火災防制作為成果。
針對清明掃墓火警防範,市府採取跨局處合作,民政局主要針對墓地預先進行除草作業,方便民眾掃墓,也減少民眾火燒除草的需求;環保局則於清明節期間加強宣導與稽查任意燃燒廢棄物及引火整地等事宜,避免造成空氣污染。
教育局協助加強對學生宣導注意防火安全,藉由親子關係傳達各項清明掃墓注意事項;消防局則透過公所等加強發放宣導清明防火重要性,消防分隊也於清明期間,於各主要公墓派遣人員、車輛實施駐點、巡邏及宣導,勸導民眾不燃放鞭炮、避免燃燒雜草,注意用火安全。
消防局並於各主要公墓發放小水袋供掃墓民眾使用,避免火災發生,呼籲民眾發現林野火災,儘速撥打119報案。
消防局統計,去年清明期間中市墓地火警發生件數前3名分別為沙鹿區43件、清水區43件、龍井區38件,以4月5日星期日清明節當天發生104件最多;今年前3名分別為沙鹿區36件、清水區32件、大甲區23件,以3月27日星期日發生52件最多,原因多為民眾掃墓燃燒冥紙不慎引燃雜草。兩個年度均以星期假日墓地火警數最高,主因假日掃墓人潮多,發生機率相對較高。
消防局長蕭煥章表示,民眾掃墓祭祖習慣燃燒冥紙,並焚燒墓園周邊雜草,容易引起火災,且各公墓多半雜草叢生,一旦用火不小心,容易引起火災,甚至傷及掃墓民眾,或波及整座公墓和鄰近民宅。
蕭局長呼籲掃墓時遵守「四不二記得」,不亂燒雜草、不亂丟煙蒂、不飛揚冥紙、不燃放爆竹,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以預防林野發生火災。(4/6*8)*消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消防局

聯絡電話:04-23811119分機280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16-04-06
  • 點閱次數: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