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土地現屬國防部所有,由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代管作為眷村文化資產保存之重要場域。由於地權非屬市府所有,僅能陸續編列經費做建物修繕;市府將採取二階段容積調派方式向國防部取得園區土地,近期則將透過多元活動持續活化眷村場域,期待成為海線地區文化藝術場域新亮點。
文化局自103年度起於清水眷村文化園區辦理「保溫睦鄰」試營運計畫,進行環境清理及巡管維護,結合在地與民間資源,帶動地方活力與人潮進入。至今已完成園區4處空間整備(簡易修繕/水電/門窗/廁所修復/桌椅整理/設置掛軌等)、開設1家寄風冊店(駐點工作站性質)、實作工作坊(廣瀨大祐光影藝術台日交流工作營)、紀錄片欣賞交流、展覽(高美攝影展、插畫展)、共同工作空間使用、小願市集、文化調查體驗等超過40場次大小活動,並獲得多家電視媒體,甚至吸引台北、桃園眷村文化、學校等公私部門交流參訪。
今年度將透過駐地工作站配置現場駐地人員,辦理本園區空間整備、綠美化及環境清理,並藉由各種互動式之行動方案,展覽、小旅行、講座、課程及工作坊等多元方式,強化本園區與在地民眾、社區、原住戶的交流聯繫。
清水眷村文化園區範圍6.65公頃,獲國防部選定為全國13處「眷村文化保存計畫」之一。為利於未來提供成為藝術家駐村或青創基地使用,將採取二階段容積調派方式向國防部取得園區土地,現已委由都發局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4/7*17)*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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