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由最高法院強制執行第一次拆除,後經協調僅先拆除圍牆,並限期地主10日內搬遷;今日上午則由最高法院再次執行強制拆除。
地政局表示,參與重劃的地主與重劃會之間針對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分配爭議業已訴訟多年,法院認為雙方既已簽立拆遷補償協議,並就拆除建物、拆除日期及補償費給付金額等事項都達成協議,認為拆除地上物的契約已經成立,因此判決確定。(4/11*8)*地政局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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