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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廣獲好評 青年失業率下滑 今年續辦

台中市政府為協助青年就業,推動「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任職滿3個月即發給1萬元穩定就業獎勵金,滿6個月再發給1萬2千元,最高可請領2萬2千元,工作地位於和平區者加碼為2萬5千元,廣獲好評,也讓青年失業率有下滑趨勢;因此,勞工局提出今年第一次追加預算506萬元,獲議會通過,今年將持續辦理,希望持續提升台中青年就業品質及就業率。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為協助青年累積職場發展實力並穩定就業,台中市去年首辦「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計畫」,截至去年底,申請滿3個月獎勵金計474人、滿6個月獎勵金計212人;根據統計資料,台中市25歲至29歲的青年失業率,從103年6.9%降至104年5.8%,顯見成效。


因此,今年追加預算506萬元,結合市府推動產業4.0旗艦計畫及協助缺工行業求才,規範優先推介就業行業別,鼓勵青年投入具發展前景的產業,藉由補助期間提升青年工作技能及累積職場發展實力,並協助廠商培育人才及技術傳承。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指出,該計畫提供設籍台中市29歲以下待業青年,經就業服務處推介至公告的特定缺工行業就業,任職滿3個月,經核定後可領取1萬元穩定就業獎勵金,滿6個月可再領取1萬2千元,最高可請領2萬2千元;另外,為鼓勵和平區青年在地就業及鼓勵台中市青年進入和平區就業,勞工局提高獎勵金額度,分別為1萬2千元及1萬3千元,盼提升台中市青年勞動素質及勞動參與率。


去年參與該計畫的小陳(化名),大學畢業並退伍後,即至就業服務處大肚就業服務台登記求職,經由就服員推介,順利應徵上某公司現場幹部培訓職缺,也已領取了2萬2千元穩定就業獎勵金;小陳表示,獎勵金讓他有動力繼續工作,度過剛就職的低薪期。目前小陳已成為品管正式幹部,公司也將其薪資調高至3萬元以上。


若青年朋友要申請穩定就業獎勵金,需先至就業服務處各站台辦理求職登記,進行資格認定,經就服員推介至符合勞工局公告的特定行業別後,才符合補助基本資格;勞工局呼籲設籍台中市29歲以下待業青年,踴躍至台中市就業服務處各就業服務台辦理求職登記,相關訊息請電洽04-22289111分機36300,或至台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查詢( http://www.eso.taichung.gov.tw/ )。(4/15*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就業服務處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6109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6-04-15
  • 點閱次數: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