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國立高中職共計17校,私立高中職共計22校,數量龐大,為使國立改隸市立以及私校督導權移轉市府等業務順利推動,市府已成立改隸及督導權移轉推動小組,邀集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代表進行研商評估,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協商、調查及設算經費負擔,並籌備業務移轉勾稽及各項法規配合修正等作業。
有關改隸移轉所需經費,教育局指出,市長林佳龍秉持教育優先精神,已指示教育局以外加方式爭取編列經費,因此絕不會排擠現有市立學校教育資源;未來將以5年50億預算規模,依各校校務發展需求提供個別化資源協助,使各高中職均優質化發展,並與社區國中小資源共享。
至於原市立高中人力編制提升方面,市府正修正「臺中市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逐步提升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人力資源,將行政組織及教職員編制提升與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齊平。
不過,因教育部規定「臺中市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完成修正後,須轉請考試院核備,此一程序較為繁複。因此市府先修正程序較單純的「臺中市立高級中學員額編制設置基準」,讓市立高級中等學校105學年度即可擁有充足的幹事人力;等考試院核准「臺中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修正案後,人力將獲得進一步提升。
此外,為使未來台中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有專門的業務管理單位,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員額編制,規畫在教育局成立「高中職教育科」,並以市府專業資源進行中等教育發展整體政策規劃。(4/16*8)*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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