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登山客攀登和平區遠多志山,因腳踝扭傷腫脹無法行走,市府消防局出動直昇機救援,事後卻發現這名登山客仍能行走,有浪費公帑之嫌,引發民眾反彈。市府期盼透過《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台中市轄區登山安全牽涉多個單位,去(104)年11月16日,市府消防局邀集內政部營建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林務局東勢林管處、南投縣政府、轄內各民間救難團體、警察局、法制局等各機關召開《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研商會議,並於今年3月17日召集第二次會議及相關議題條文討論;可惜研商過程並不順利,各相關機關單位均有不同見解,消防局目前已彙整各機關所提意見,將於近日召開第三次會議,並儘速辦理公聽會,期於颱風季節前完成相關程序。
消防局長蕭煥章表示,《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將規範依法申請入山入園許可,應攜帶衛星定位和通訊聯絡裝備,要求登山應有自保準備,領隊應具備基本急救處理能力;遇有颱風來臨不再核發入山入園許可證,並要求已在山上之登山民眾先行下山,避免搜救人員在惡劣氣候與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執行搜救勤務,浪費國家資源。
另外,政府資源有限,期待透過自治條例,建立登山保險制度,由保險機制聘請更專業山難搜救人員協助搜救任務,並支付直昇機出勤等相關費用,以避免民眾任意要求直昇機載救,浪費國家資源,登山保險機制將納入自治條例,並建議中央修改登山保險相關規定。(4/18*17)*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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