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稽查由環保局與警察局於台灣大道、文心路口設置檢查哨點,攔查行經該路段汽機車是否改裝;初步檢查有噪音污染之虞的車輛,依據噪音管制法第11條要求進一步檢驗。
環保局指出,今年4月份起環保局、警察局、監理站等單位聯合稽查共攔檢45車輛,其中24輛檢測不合格,已依規進行處理;日後每月將持續不定期在重點路口執行攔檢作業,現場經檢驗噪音值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者,警察單位將對車主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環保局後續也將通知車主複驗改善至合格為止。
環保局呼籲,將持續執行攔檢勤務,採「馬上測、馬上罰」的措施,以遏阻改裝車輛的惱人噪音。民眾若發現噪音車輛可記錄下車號、發現地點、發現時間、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照片或影片),可直接至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檢舉,系統受理後,環保局將依法辦理並進行通知到檢作業。(4/23*18)*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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