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打造家庭與工作平衡的友善職場環境,勞動部與台中市府政府勞工局積極輔導企業,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措施,提供設置哺(集)乳室者最高2萬元補助,若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最高可補助60萬元。另外,針對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措施的台中市事業單位,勞工局將再發給最高6萬元獎勵金。
若台中市事業單位符合下列補助資格,即日起至5月31日,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初審合格後,勞工局將送勞動部申請補助。相關資料包括:一、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含初次設置或增購設備),最高可獲2萬元補助。二、事業單位新興建完成托兒設施並登記立案者,最高可獲200萬元補助;另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三、事業單位與幼兒園簽約,並提供員工托兒津貼,最高可獲60萬元補助。
除勞動部補助外,針對辦理勞工托兒設施或措施的台中市事業單位,勞工局將再發給最高6萬元獎勵金;符合資格者,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或經費用盡),檢附相關資料,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更多托兒服務資訊可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 www.labor.taichung.gov.tw ) -獎補助及協助-企業協助方案-托兒服務專區-獎補助資訊項,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表格,或電洽04-22289111分機35410。(4/29*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