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重申,非法棄置廢棄物的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並涉行政法及刑法,環保局、警察局與地檢署已合作成立「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由環保局在第一時間蒐證,透過地檢署及警察單位介入進行司法偵辦,結盟加強查緝取締能量,將不法人士繩之以法。
此外,環保局已訂定「台中市政府取締非法棄置廢棄物聯合稽查計畫」,列管高潛勢非法棄置場址,加強巡查與攔檢,自101年12月13日至104年12月底,已完成2816車次攔查、848次巡查,累計告發非法棄置71件。
環保局呼籲,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針對非法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行為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等人,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請勿存僥倖心態。
環保局也提醒民眾,若發現非法棄置廢棄物、偷倒或偷排廢液等重大環保污染情事,可利用環保局24小時報案專線04-22291747、22291748或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通報。(5/1*7)*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