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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研擬「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市議會法規委員會肯定

台中市政府自104學年度起要求全市307所學校於每週蔬食日全面使用非基改食材,並配合營養午餐5元加碼補助政策,提高非基因改造食材比例。為建立明確管理制度,台中市政府訂定「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今(2)日由市議會法規委員會進行審議,獲在場委員肯定,市府將針對議員建議微調草案後,近期再送法規委員會審查。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審查「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由市府教育局長彭富源說明條例草案內容,包括學校午餐辦理原則、依法補助無力負擔午餐費用之學生、每周一日蔬食餐、廚房衛生安全規定、主管機關抽查規定及午餐專款專用等。
教育局表示,本案源起於去年5月由台中市議員正式提案,並請教育局擬定學校午餐自治條例,教育局去年8月間邀集相關機關、團體、學校人員、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及午餐業者召開3次會議討論草案內容,並於同年10月30日召開公聽會,經市府法規委員會及市政會議審議後,今日提報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
教育局長彭富源感謝出席審查議員對自治條例的肯定,與市府共同關注學生飲食安全,他說,針對委員在審查會議上所提的建議事項,包括食材檢驗規定、校園油品使用、價格隨物價波動調整、在地食材定義等,市府將納入參考,並收集相關單位意見凝聚共識,以增修相關條文內容及說明,待草案微調完成後,近期再送法規委員會審查。
教育局表示,希望透過訂定學校午餐自治條例,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從源頭把關有機蔬果的生產,讓學生吃得更好、更安心;台中市將建立午餐食安法制化,為轄內25萬3,000名師生撐起食安保護傘,並期許台中成為全台縣市的標竿。(5/2*11)*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019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6-05-02
  • 點閱次數: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