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表示,昨日接獲通報,指西屯區西平南巷路段產業道路兩側土地疑遭棄置水肥,立即派員前往勘查,並在兩側田地中發現疑似水肥痕跡,因此第一時間啟動「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聯合小組」機制,透過市警局第六分局調閱監視器追尋,並現場採樣送檢,同時也藉由「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追蹤可疑車輛動態,鎖定車號進行查緝。
倘查獲明確犯罪事證,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將行為人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若情節重大,也將採最重罰並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撤銷業者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環保局後續將邀集相關單位再次前往會勘,釐清污染範圍及違法情況,並研商防範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此外,也將加強水肥清除業者管理,同時透過「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主動勾稽、產源比對及定時監控查核車輛流向,杜絕不肖業者任意棄置水肥或其他廢棄物。
環保局長白智榮呼籲,水肥業者應合法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法辦;民眾若發現可疑人士或棄置廢棄物情事,可通報環保局或警察機關前往處理,或將照片、違規車輛車號及行為人名稱等相關資料提供環保局查辦。
(5/5*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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