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方式以電腦收費系統或人工收費;車主如有遺失票卡情形,需持行照正本辦理領車手續,並以車輛實際入場時間起計算停車費。
停車場另發售汽車月票,每月新臺幣1,200元,市民如有需求,請檢附行車執照正本,至該停車場管理室購買,並應遵守月票使用注意事項,除遺失月票磁卡情形,需另加收磁卡製作費300元,其餘則依「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月票發售作業規定及應注意事項」辦理。
如有任何停車疑義,可向台中市停車管理處洽詢(04-22258160、04-22258029)。(5/9*14)*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