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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短發證天數 勞工局7天核發「無違反法令證明書」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即俗稱的「無違反法令證明書」,是事業單位申請聘僱外籍勞工應備文件之一。為提供更便捷服務,今年起,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將證明書核發天數由12天降低為7天,同時簡化文書作業,採用證明書方式核發寄出,而不再以公文寄送。


自101年起,勞工局已將申請審理進度查詢E化,事業單位可透過網路系統查詢申辦進度,以及是否需補件等;由101年實施進度查詢至今,線上查詢比率約85%,使用率相當普及。


「無違反法令證明書」是事業單位申請聘僱外籍勞工應備文件之一,該文件審查單位多達5個,以往發證耗費天數較多。勞工局為減少事業單位取得證明書耗費的時間,自今年起將發文作業簡化,直接將證書寄送申請人;更將內部審查時程降低,核發天數由12天縮短為7天。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市府將「無違反法令證明書」全面檢視簡化後,將原審核期限由12天縮減為7天,已成為全國首屈快速服務的直轄市;未來勞工局更朝向無紙化申辦方式,由事業單位直接將申辦資料上傳至勞工局開發的系統,透過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填寫相關資料送出後,勞工局即可線上受理審查,避免事業單位送件奔波。


今年5月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者,不再隨公文寄送證明書,而直接將證明書寄送至申請人提供的地址。未來勞工局將開放線上申請系統,事業單位只需將申辦資料上傳至勞工局系統,填寫相關資料後即可受理。


申請人可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頁-外國工作者-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證明-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證明進度查詢( http://tcgfwa.taichung.gov.tw/webPortal/portal/NoViolationInfo.action ),以雇主統一編號、申請日期查詢申請審理進度。


勞工局提醒,若由雇主自辦,輸入雇主統一編號及申請日期後即可查詢;如委託仲介申請,則必須另外輸入仲介許可證號,符合條件後才能進入查詢。(5/10*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趙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522

  • 市府分類: 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16-05-10
  • 點閱次數: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