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與業者、學校三方合作共同建構「校園團膳食材共同監測」體系,維護校園團膳食安。衛生局指出,午餐團膳方面,除每學期初全面普抽外,之後每週由電腦隨機抽驗16家學校,在抽驗菜餚同時也查核輔導食品製程衛生,強化供餐製造廠商落實平日自主管理責任,提升供餐品質。
這次校園午餐團膳檢驗「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群1000以下(MPN/g);大腸桿菌陰性(MPN/g)」;而食材以落實源頭管理原則至供應商處抽驗,再依食材屬性檢驗,如蔬菜檢驗「農藥殘留」、豆乾檢驗「防腐劑、殺菌劑」,也加強非食品級添加物「皂黃、二甲(乙)基黃」檢驗,多元維護食材安全。
衛生局表示,這次檢驗結果食材全數合格;校園午餐團膳經輔導衛生再抽驗後,大里區瑞安餐盒食品工廠複驗仍與規定不符,已發文業者19日約談並將以違反食安法第17條同法第48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明,食品遭大腸桿菌或大腸桿菌群汙染,雖不至於嚴重致病,卻可能顯示產品衛生狀態不佳,包括製程衛生、水質衛生、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習慣及食材、盛裝器具、包裝、運送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製成成品儲存不當等有關,提醒業者注意並加以防範,避免食物遭受染,影響校園團膳用餐安全及學生健康。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者若違反食安法第17條衛生標準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供餐業者留意,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以維護校園團膳安全,共同扎根健康飲食環境。(5/13*6)*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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