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指出,本案喪家2月6日向轄區衛生所申請相驗,因適逢年假期間,衛生所主任詢問喪家是否需要立即開立死亡證明書?或是等年假結束後,在2月15日上班第一天,立即派員至喪家處理?喪家同意年後第一上班日辦理。
然而喪家卻提前於2月14日申請相驗,神岡區衛生所考量2月15日該所適逢門診,因此協調當日輪值的后里區主任協助相驗。
衛生局已針對所屬衛生所辦理行政相驗流程與品質,進行檢討改善。至於本案相關人員是否有怠疏情事,衛生局長徐永年已請政風單位調查,若有失職或有損公務員服務的形象,將依規定懲處。
衛生局表示,未來也將納入衛生所辦理行政相驗服務,為督導考核所屬衛生所項目,以提升衛生所為民服務效率與品質。(5/22*7)*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