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統計,104年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約11萬9千人,其中智能障礙者及失智症者計有1萬5千多人;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將近29萬人,推估約2萬2千人面臨失智狀況。
社會局表示,民眾因身心無法自理或老化症狀影響事務處理能力,在進行投資委託、不動產買賣等財產處分契約時,導致他人利用或侵犯權益,這時民法及家事事件法所規範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等措施,可以適度限制當事人法律行為能力,避免以上狀況發生。
社會局指出,「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制度是很重要且先進的服務觀念,透過選定監護人(或輔助人),協助財產管理、生活照顧安排等,保障其各項法律權益,而且監護人及輔佐人的決定都經由法院裁定保護當事人最佳利益,市府進一步委託龍眼林基金會,透過專業社工綜合評估當事人生理、心理及社會情形,提出監護人或輔助人最佳人選評估報告供法院裁定參考,截至今年4月已服務22案。
民眾也可透過龍眼林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諮詢電話04-24511055分機212,踴躍提出洽詢;另為提供民眾家事事件專業服務,市府成立「台中市政府駐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就近設於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內,服務電話04-22232311分機3812,歡迎多加運用。(5/23*8)*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施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