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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獨居國中生社會局介入協助 將與母親同住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5月13日接獲通報,霧峰區有一位父母離異的國中生獨自居住。經社工員介入輔導後,發現該生的母親每天都會返家與他見面,但為了讓該生有更好的家庭生活,經協商後,該生母親同意一起居住,市府已協助租賃適當地點,同時也將本案列為高風險家庭,持續提供後續協助。
社會局長呂建德今(23)日指出,該國中生家庭狀況較為複雜,父母3年前離異,有時跟爸爸居住,有時跟媽媽,該生的大姐日前主動通報民間機構,民間機構於5月13日通報社會局,市府立即派社工協助,經評估後符合高風險家庭。
呂局長強調,強置安置必須符合二個條件,包括當事人的意願及家庭相關情況,才能夠進行。本案在社工介入後,該生母親已同意未來將一起居住,目前在西區找租屋處,社會局將協助租賃,未來也會持續提供關心。(5/23*8)*社會局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6-05-23
  • 點閱次數: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