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業者任意張貼廣告物於公園、牆壁、電線桿等公共場所,妨礙市容美觀,環保局去年5月起,針對違規張貼廣告物業者提高罰緩金額,每一案從1,200元提高至3,000至6,000元。為進一步遏阻不肖業者,環保局今年再舉辦拆廣告換禮劵活動,盼結合全民力量,讓拆違規小廣告成為城市運動,一起維護市容美觀。
環保局表示,民眾只要撕除違規廣告紙達3公斤,即可到環保局及指定之11區清潔隊兌換一張100元商品禮劵,兌換地點為環保局1樓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兌換時間為每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下午16時,或者到南屯區、中西區、后里區、潭子區、大雅區、大里區、太平區、烏日區、沙鹿區、霧峰區及清淨園區機動區等11區清潔隊兌換,兌換時間為每週一、二、四、五及六早上8時至16時。此外,目前禮劵尚在採購程序中,近日將可確定禮劵廠商。
環保局也指出,除了鼓勵民眾一起撕除違規廣告紙,也歡迎民眾以錄影方式進行檢舉,若民眾在路上有發現違規張貼行為人,需將整個張貼過程及車牌錄影後,將影片寄到環保局,經環保局評估事證完整後依法告發處分,完成處分的案件,檢舉人即可獲得該案罰鍰3成的檢舉獎金。
環保局表示,依據台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規定,違規張貼廣告物,其廣告登載的電話號碼使用人及張貼時騎乘車輛的所有人需提供相關行為人資料,倘未能提供,將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外,依據104年5月1日修正公布的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違規張貼廣告物行為人的罰鍰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5/25*16)*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陳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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