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中職預計明年1月起改制市立,市府已與教育部達成多項共識,經費部分包括推動12年國教免學費、業務移撥費用、競爭型計畫補助及新興補強工程與其他業務經費,教育部每年將編列69億元經費補助改隸的17所學校:市府年負擔約計4億元,負擔退休人員退撫經費、各校重大更新改建經費及競爭型計畫配合款等,不損及各校師生權益及辦學品質。
改隸的17所國立高中職將包含3所特教學校,教育局已積極與教育部國教署以維持現有資源方式移撥經費,三所特教學校招生對象及運作都將維持原有模式,保障特教學生權益。
原市立高中人力編制提升方面,市府正著手修正「臺中市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逐步提升學校人力資源。然而「準則」需請考試院核備,程序較為繁複,因此市府先修正程序較單純的「臺中市立高級中學員額編制設置基準」,讓市立高級中等學校105學年度即可擁有充足的幹事人力;待考試院核准「臺中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修正案後,人力將獲得進一步提升。
針對「入學時國立,畢業時市立」的質疑,教育局表示,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國立高中職改隸市立後,原國立高中職學生除相關教育資源不受影響外,也可就近運用臺中市政府各局處之綜合資源,因此不論國立或市立,學生受教權益未受影響,並無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教育局表示,台中市的特色招生方向為「藝術才能及體育教育」。目前國中藝才班及體育班每年畢業生約1500人,但高中職每年招生名額僅660人,改隸後可設計更符合台中市教學目標的規章,吸收更多擁有專才的學生,讓才藝班、體育班學生留在台中市,人才不外流。
另外,台中市將加強技職教育,改隸後整合各群科的師資及設備,並透過跨局處合作,打造台中市「產、學、訓、用」得技職特色。
市府同時向中央爭取員額編制,規畫於教育局成立「高中職教育科」,以市府專業資源進行中等教育發展整體政策規劃,未來計劃將以5年50億預算規模,依各校需求提供個別化資源協助,使各高中職均優質化發展,並與社區國中小資源共享。(5/26*17)*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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