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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展中無關旅遊服務之訪問交易 可於7日內解約

繼4月世貿主辦的春季旅展後,明(27)日起至5月30日,由台中旅行工會與博思達公司主辦的旅展同時間分別在烏日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及台中世貿中心登場。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醒消費者,旅展中仍有與旅遊無關的業者前往行銷,例如電器用品或補習服務等,消費者可依消保法規定,在取得商品或服務次日起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如有消費問題可以市話或手機直接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向各地方政府消保單位提出諮詢。
兩場旅展同時間在台中登場搶攻暑期旅遊商機,法制局表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務必確認旅宿業者是否合法設立,另外要確認履約保證,以免業者倒閉無端成為冤大頭。法制局已提出《臺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增列策展機構須負起把關參展廠商責任並通報等,草案將於本屆議會會期中審議,希望議會給予支持,讓台中市消費權益保護更加完善。
另外,陳局長也提醒消費者,旅展會場中仍會出現與旅展無關的業者行銷其他商品或服務,例如電器用品或補習服務等,這種行銷手法都是屬於訪問交易,消費者可依消保法規定,在取得商品或服務次日起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消費者如有消費問題可以市話或手機直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向各地方政府消保單位提出諮詢。(5/26*17)*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康主任消保官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701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16-05-26
  • 點閱次數: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