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曾朝榮、黃馨慧、劉士州、張瀞分、李中、蘇柏興等人今(27)日在市議會質詢時,關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日前決議暫緩討論地方優惠等要求,呼籲市府應持續爭取市民權益。
文化局長王志誠表示,台中國家歌劇院土地是由市府提供,建造經費45億中也有22億由市府負擔,與台北兩廳院及高雄衛武營均由中央全額負擔不同。年底台中國家歌劇院完工啟用後,將無償捐贈國有,並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經營,因此,市府為市民爭取在地優惠,天經地義。
王局長也指出,為爭取台中市民應有權益,並呼應市民期待,市府文化局去年3月起就透過三方平台會議,與文化部與國表藝中心持續協調,努力爭取在地市民票價優惠、在地表演團隊及花都藝術季專案保留檔期等9件移撥附帶決議。
截至目前,台中巿立案演藝團隊制定相關審查申請保障、每年無償提供大中小劇院的演出檔期、台中花都藝術季期間專案保留檔期及需有台中市推薦1/5之專業人士擔任審查委員等,皆已與文化部及國表藝中心達成初步共識及落實。例如今年花都藝術季徵選團隊計畫及閉幕活動,皆已排定將於歌劇院演出,另有關審查委員名單,也已專案提送表藝中心。
對於國表藝董事會的聲明,王局長表示遺憾,但強調未來將繼續堅持下去並持續協調,盼國表藝站在藝術文化推展角度下,與市府合作,讓台中市民得到該有權益,也讓台中國家歌劇院帶動國家整體藝術發展。
(5/27*16)*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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