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已於今年1月26日發布,未來將要求台電公司使用高品質生煤、並要求電廠於自治條例公布日起4年內減少40%生煤使用量,促請台中電廠汰舊換新,更新為燃氣機組。
顧及穩定供電需求,自治條例給予緩衝期程,透過電力調度及調配,依自治條例規定,台電公司仍保有調節的彈性,只要電力調度得宜,台中市的規範不但無礙於穩定供電,台中電廠也能對空氣品質改善作出最大的貢獻,為能源及環境雙贏之政策。
環保局表示,此次台中發電廠發現中六機爐管破管後,即緊急停爐,於當晚9時23分解聯(中六機與供電網脫勾),並於9時55分向環保局報備,查該煙囪之監測數據,其不透光率雖於晚間6時48分至54分有12分鐘超出排放標準,但當日逾限累積時數未逾規定(累積時數不得超過3小時),未違反空污法規。(6/1*17)*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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