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書籍採購作業,是由各圖書館開立書單,再由總館統一採購;為了節省開支,圖書館採購書籍往往採最低標進行,最低標不問廠商品質,由最低價者得標,削價競爭下,不但不利出版業發展,且常出現廠商以查無書籍為由,更改原書單中的書目,影響民眾的閱讀權益。
林市長上任後,已指示文化局及所屬市立圖書館優先採最有利標或異質性最低標,選擇優良廠商為市民服務,又能兼顧出版業健全發展。
市府文化局今年初的中、外文圖書採購案就是採用「異質採購最低標複數決標」方式,先評比廠商品質,並由3家以上書商共同承攬;廠商能快速、多次供貨,市府也能分散風險,滿足書商、出版社利潤及公務機關需求。
採用「異質採購最低標複數決標」,文化局可先利用評分機制,檢視投標書商的履約品質(如書目品質、圖書加工、交貨速度及售後服務),淘汰劣質廠商後,由優質廠商以最低價得標,兼顧節省政府購書經費及服務品質,又能提供出版社的合理利潤。(6/3*17)*文化局
聯絡人:台中市立圖書館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4225101分機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