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張瀞分、張廖乃綸、羅永珍今(3)日在議會中公布包括文心路、漢口路等10條易被開罰單的路段,並指稱這些路段為「搶錢路段」。
對此,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盧勇誌強調,警察局要用有限的警力,提供民眾「順暢」與「安全」的交通,然而有些路段經常發生並排或違規停車,導致路段壅塞或易肇事,因此該局會將警力有效率的配置這些路段上,以維護民眾的行車安全,這些路段並非所謂的「搶錢路段」。
警察局長蔡義猛也說,一般黃線可以臨時停車3分鐘,若是超過時間,或民眾違規停放,才會基於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於廣播提醒後執行拖吊。(6/3*10)*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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