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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第一線資源回收從業人員 市府回收變賣所得獎金增至39%

台中資源回收變賣所得收入平均一年約1億5,000萬元,皆經過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整體衡量並依法分配處置,其中40%、約6,000萬元編列為資源回收獎勵金。為更照顧第一線回收從業人員,自104年起回收獎勵金提昇至39%,間接人員分配1%。
市議員楊正中今(6)日在業務質詢關切資源回收變賣所得分配問題。環保局表示,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釋示「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相關工作人員」,應指實際從事廢棄物回收之清潔隊員及實際辦理廢棄物回收相關文書作業人員等,奬勵金之發放,可依其工作負擔及績效,採比例分配方式辦理。
環保局長白智榮強調,資源回收變賣所得獎金編列上限40%,市府為照顧第一線從事回收人員,104年起直接人員分配幅度由38%提昇至39%;間接人員則分配1%,間接人員中,以回收物發包及回收場監磅,回收物去化及資源回收稽查核事宜等相關業務為主。
另外,市議員林碧秀關心宗教慶典活動噪音污染檢舉問題;警察局長蔡義猛指出,市府只要受理民眾1999檢舉,警員或環保稽查大隊皆會到場稽查,但若發現檢舉人連續檢舉,且為同一事由,皆會適當告知民眾已派員處理,不會重複受理,避免影響市民從事宗教民俗慶典活動,同時也避免行政資源浪費。(6/6*8)*環境保護局

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保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16-06-06
  • 點閱次數: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