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山區發生溯溪客落水意外,市議員賴義鍠今(6)日在業務質詢時關心市府針對台中市各大河川流域安全,有何防範因應之道?
消防局長蕭煥章表示,因應汛期來臨,消防局平日即辦理各類災害現場搶救應變訓練及演練,若中央氣象局發布台中市轄區達大雨特報等級,消防局也將立即藉由橫縱向通報機制,掌握山區、溪流河川、及市區車行地下道排水不良等區域最新災情,同時加強防救災整備待命,讓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皆獲得有效保障。
蕭局長指出,針對山區溪水暴漲、水流湍急民眾落水意外,消防局將透過拋繩袋、活餌救生及拋繩槍、救生船艇(IRB)等方式救援;若是地下道淹水受困,消防局則使用絞盤機拖拉受困車輛,並進行破門或破窗施救、將受困車內人員救出實施緊急救護。
蕭局長表示,在現今複合式災害頻傳的時代,消防局已陸續辦理水上救生員訓練及潛水人員訓練等相關訓練,加強消防人員水域災害搶救能力,維護民眾安全,提醒民眾戲水應選擇有救生員的游泳池,山區溯溪也需結伴同行並選擇安全水域,避免發生危險。若不幸發生溺水意外,應保持冷靜,並盡速尋找可依托的浮木或救生圈,結伴同行者則立即撥打119向消防隊請求協助,以把握黃金救援時間。
此外,市議員范淞育則關切市府訂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保險適用要點,詢問目前進度為何?
蕭局長表示,為保障登山客安全,同時不浪費行政資源,市府擬訂「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範登山活動範圍涉及特殊管制山域時,領隊應為自己及隊員辦理登山綜合保險,當不幸發生意外時,市府搜救的相關費用可由登山綜合保險給付。此外也規範登山客登山應攜帶具定位功能的器材,包括衛星定位儀或可定位的智慧型手機等,以及可供緊急聯絡的通信設備,如衛星電話、手機或無線電。
該自治條例目前已召開公聽會,5月27日也已召開法規會審核通過,今提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未來將提報市議會議決。自治條例若順利通過實施,登山客違反自治條例,市府將可依違反項目及情節輕重,裁處3,000元至50,000元罰緩。
(6/6*16)*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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