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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設置基地台 中市府將會同NCC撤照並排拆

違章設置基地台 中市府將會同NCC撤照並排拆

針對基地台設置於違章建築的情形,由於基地台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將函請NCC依規撤銷或廢止違章基地台架設許可或執照,經撤照的基地台,都發局將拆除其所有設施設備與違建部分。
市議員吳瓊華今(4)日在業務質詢中表示,台中市部分民宅頂樓基地台設置於違章建築物上,要求市府優先拆除並撤銷執照。
都發局說明,基地台依電信法相關規定核准設置,主管機關為NCC;按標準作業流程,都發局會將民眾反映的違章基地台地點函請NCC查處,確屬違建者,由NCC撤照或廢止架設許可,再由都發局進一步執行拆除作業。
查獲時現正施工中的違建,是都發局優先拆除的對象,因此,基地台設置地點若涉及施工中違建,將優先排程拆除。
另外,對於電磁波影響健康的疑慮,都市發展局將函請NCC確認核准設立基地台有無符合電磁波相關規定;民眾也可直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580010 (0800我幫你量一量),向NCC申請免費電磁波測量服務。
(6/8*10)*都市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都市修復工程科

聯絡電話:04-23260525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 2016-06-08
  • 點閱次數: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