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勞工局表示,勞動部已於5月26日訂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以提升聘僱外籍勞工的雇主勞動法令及管理知能,保障勞雇雙方權益;為便利雇主透過多元管道參加聘前講習,可擇一參加臨櫃講習、團體講習或網路講習。
若雇主無法參加時,得由符合親等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行使對外勞管理監督地位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代為參加講習。
勞工局指出,聘前講習時數至少1小時,內容包括聘僱外國人的相關法令、外國人健康檢查及其罹患法定傳染病的處置、聘僱外國人的辦理程序及入國後應辦理事項、外國人權益保障及其他與外國人聘僱管理有關的事項。如有相關疑義,可洽詢台中市政府勞工局,04-22289111分機35500。(6/14*7)*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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