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張廖乃綸、張瀞分、蘇柏興今(17)日市政總質詢時,指出據醫學研究,網路成癮可能影響人際關係,甚至造成憂慮症、人際敏感、被迫妄想症等問題;議員更說,有官員備詢時低頭滑手機,要求關機1小時,並交出手機給議員保管。
林市長表示,支持議員想法,拒絕網路成癮。但為將正確的政策訊息如實答覆議員,需透過公務手機與同仁密切聯繫,因此未能交出手機,盼議員體諒。
林市長指出,為讓議會質詢時回答更詳盡,都會準備紙本或運用手機取得資料,而他本人過去在立法院質詢,發現當時的行政院長也會使用平板電腦協助答詢,如此一來政府官員可詳實回復民代疑問,也可讓民代對行政部門的政策推動更加了解,有助於市政監督與落實。
副市長張光瑤則認為,他很認真到議會備詢,議員身為民代,代表民眾質詢政府,若議員要求,會配合關手機,但若無故沒收手機,將可能造成違法爭議,讓事情複雜化,盼議員多體諒。
法制局陳局長則指出,禁止使用手機相關法源,比如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禁止開車使用手機;或是依據航空法規規定,乘客搭乘航空飛行器需關閉手機或開啟飛航模式,這是憲法明文規定,無違法情事。但議員禁止備詢官員使用手機,未受言論免責權保障,若無法律或法律授權的法規為依據,極為不妥。
陳局長也說,若議會質詢公務需要,基於對議員的尊重,市府官員皆會配合關機或切換為震動模式,但議員請官員交出手機,若以勞資關係為比喻,依據勞動部基準法相關規定,雇主要雇員交出手機,必須先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而議會按照地方制度法與大法官解釋,府會雙方本於權責相互制衡與尊重,若議員強制要求,即可能有違法之疑慮。
市議員曾朝榮表示,議員質詢時可要求官員手機關機,但不能強制要求交出手機,將逾越議事規範;市議員邱素貞則希望議會內部建立共識,避免日後衍生類似爭議。
(6/17*16)*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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