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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速照相告示牌設置地點不當遭罰 林市長盼公務員將心比心對待民眾

對於交通裁決引發的爭議,林市長今(21)日在總質詢時表示,人民是城市的主人,期盼公務員應站在人民角度,將心比心,政府雖然致力於避免車禍發生,但對於測速照相告示牌設立位置而導致的裁罰,應從寬認定,不要以罰款為目的。
市議員王立任今(21)日在市議會總質詢時指出,有民眾因違規左轉遭開發單,但測速照相告示的設置距離並未設於法定位置上,因此對裁罰有異議,並與交通裁決所訴訟,交通局也派2位律師代表市府應訴,觀感不好。
林市長表示,車禍傷人傷己,政府當然要全力避免車禍發生,不過,對於測速照相的告示牌位置爭議而導致的裁罰,應從寬認定,不要以罰款為目的;若有訴訟,公務人員也應站在人民的角度,秉持將心比心的態度對待為宜。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請2位律師代表市府應訴,確實有必要再檢討,交通局將請法制局提供協助未來處理類似案件的合理處理方式,也會進一步請交通裁決處深入了解此案。(6/21*6)*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處

聯絡電話:04-25152535分機9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
  • 發布日期: 2016-06-21
  • 點閱次數: 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