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王立任今(21)日在市議會總質詢時指出,有民眾因違規左轉遭開發單,但測速照相告示的設置距離並未設於法定位置上,因此對裁罰有異議,並與交通裁決所訴訟,交通局也派2位律師代表市府應訴,觀感不好。
林市長表示,車禍傷人傷己,政府當然要全力避免車禍發生,不過,對於測速照相的告示牌位置爭議而導致的裁罰,應從寬認定,不要以罰款為目的;若有訴訟,公務人員也應站在人民的角度,秉持將心比心的態度對待為宜。
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請2位律師代表市府應訴,確實有必要再檢討,交通局將請法制局提供協助未來處理類似案件的合理處理方式,也會進一步請交通裁決處深入了解此案。(6/21*6)*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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