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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部分業務改公所執行 經費及人力需求將再評估辦理 盼讓業務無縫接軌

區公所是市府服務民眾的第一線單位,更是傾聽民意的重要管道,市長林佳龍重視區公所職能,加強「權、錢下放」,增加公所小型工程款經費達4億2仟萬元,將7個局處、共19項業務,將改由區公所辦理,希望提升行政效能。業務移轉以來,公所與業務局處持續保持溝通管道暢通,希望讓業務無縫接軌,而對於有公所反映,部分業務希望再增加經費及人力,各相關局處也將依各公所提報的需求計畫,進一步評估辦理。
市府民政局表示,強化區公所職能,以提升行政效率,是市府既定且重要政策,公所對於承辦的新業務所面臨的執行困難度,林市長也相當重視,多次要求相關局處確實檢討並改善,每三個月也都與山、海、屯、城等地區的區長會面,傾聽地方心聲,協助解決區公所遭遇的難題。
在公園綠地維護管理部分,建設局今年度僅將合併前原市區面積一公頃以下的公園綠地交由公所辦理,並依維護面積共增加工班人數48人,原縣區業務則不變。此外,建設局將鄰里公園綠美化維護基本單價,從今年起全市統一調整為每年一平方公尺40元,經費增加2.45倍,並購買鏈鋸,移撥各公所使用;同時,辦理數次教育訓練,說明綠美化維護重點,期望市府一體,一起提升台中市公園綠地品質。
在道路養護業務部分,縣市合併後,仍維持市道區道由建設局維管,其餘非編號道路仍由區公所維管。然而考量道路通行養護狀況,今年起,建設局已將16條指標型區管道路收回市府管理養護,因此,各區道路養護業務並未增加;路燈維護業務方面,則不論合併前或後,均為區公所權管,不在這次業務移轉辦理的範圍中。
至於標誌標線經費不足部分,區公所在年度需求扣除基本額度後,如經費仍不足,將交由交通局彙整,提報主計處審核後,編入各區公所年度預算。
登山步道、自行車道維養方面,區公所可就所需辦理維護或修繕項目,專案提報觀光旅遊局評估辦理。而對於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具及費用補助標準,社會局已陸續辦理教育訓練,並訂定相關作業手冊,提供公所承辦員遵循。
另外,有關環保志工誤餐費撥款較先前延遲,環保局說明,由於今年度環保志工經費由各區公所改編環保局,該局於今年2月23日先行由業務費勻支急迫性運用經費供各區公所使用,另於今年4月獲市議會通過第一次追加預算,因此,環保志工經費未能於年度開始即作業,導致誤餐費核銷有時效性的誤差。後續將檢討先前的核銷流程,並主動了解各區公所狀況,讓環保志工業務推展更加順利。
民政局表示,針對轉交區公所辦理的業務,市府各業務相關局處將持續輔導協助,區公所如有執行困難之處,即時反映後,局處與公所相共謀解決對策,發揮市府一體、為民服務的精神。(6/26*14)*民政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民政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環保綠化,公共建設,休閒旅遊,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16-06-26
  • 點閱次數: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