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張局長表示,台中過去的公告地價調幅就較比其他縣市低,由於近三年包括安和自辦重劃、單元二、單元八等各重劃區與區段徵收區陸續完工,地目從市價較低的農業區,轉為價格較高的住宅區與商業區,是導致公告地價調漲38.25%的主因。
張局長強調,102年度的公告地價僅佔當時市價約14.12%,而縱使105年的公告地價在反映市價調漲後,台中市的公告地價佔市價比僅有14.61%,遠低於台北市26.29%、高雄市24.27%,台南市19.42%,桃園市19.39%、新北市17.24%,仍為六都最低。
張局長也說,內政部希望各縣市的公告現值,可以達到市價的九成,而各縣市在決定105年公告地價調幅時,也應參酌103年至105年公告現值調幅的合計值,若依此要求,105年公告地價調幅將是43%,然而最後考量對市民的衝擊,最後僅調整38.25%。
對於有外界指稱財政局長林顯傾支持調漲公告地價,以增加市府預算收入一事。林局長澄清,他未曾在地價評議委員會要求委員必須將公告地價大幅調漲。調整公告地價是地政局依據專業的決定,他雖然是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但調漲公告地價與籌編市府預算收入並無關係。(7/1*10)*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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